第二十条 重大事故发生后,学校应在一天内向所在省自治区、直辖市有关主管部门报告,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。事故处理结束后一周内书面报告有关主管部门。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教学、实习过程与日常生活中,因学校或有关单位责任发生死亡、重伤或残疾,由学校或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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